更新时间:2022.08.06
刑事拘留时间最长是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短为14天,最长37天。从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时算起,侦查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要在30天内报请检察机关批准, 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
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是二个月内审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形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的可达37天。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
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立案侦查,抓获嫌疑人,刑事拘留37天内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 批准逮捕后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限2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向检察院公诉科移送审查起诉,
刑事拘留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只有针对多次、结伴、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会由检察院批准拘留时间延长至三十日。同时在嫌疑人被拘留的三日以内,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犯罪分子应该被逮铺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批准。
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刑事拘留与逮捕,有3个区别。分别是: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3、羁押期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需要的是拘留证而不是逮捕证。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不算。逮捕和拘留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 1、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