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打人轻微伤不能立案。把人打成轻微伤的,打人者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但是会受到治安处罚。打人轻伤以上才需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
在我国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不能放人。逮捕的执行是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院立案的条件如下: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
案件到检察院不能见到人。案件移交检察院,家属依旧是不能见到嫌疑人的,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般是无法再取保候审的。如果有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前往检察院阅卷,了解案情,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
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依据刑诉法第16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是可以无罪释放的: 1、犯罪的情节是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 2、犯罪案件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而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作出了规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经过侦查确认有犯罪事实的,那么还是会被提起公诉的。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
检察院是司法监督机关,而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公安机关抓人是需要检察机关批准的,检察机关当然是有权直接抓人,只要是检察机关认为形势需要,就可以绕过公安机关直接抓人。 但是,检察机关不是审判机关,如果法院认为不构成犯罪,或是犯罪证据不足,嫌疑人
公安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找检察院,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
轻伤害检察院能不予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轻伤立案后移送检察院一般不超过37天,除非案情重大复杂。轻伤案一般是可以通过派出所进行调解的,若施害人能够得到被害人谅解,并予以合适的经济赔偿的话,可选择和解。怀疑有不作为或办案不公的行为,可直接到上一级(区县)公安局反映情况并要求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