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格式合同的特点如下: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规定了在特定时期订立合同的所有条款; 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面提前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导致对方无法协商合同条款; 4、格式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者一
格式合同的特点: 1、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即条款是由一方预先确定的; 2、稳定性和重复性; 3、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即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且包含合同的一般条款; 4、客观性和科学性,由专业人员经实践后总结制定的; 5、不公平性,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
格式合同的特点: 1、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面提前制定的; 2、格式合同的订立只需要向对方出示合同文本,要求对方签字; 3、格式合同属于定型化,对方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制定格式合同的条款一方往往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因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特点如下: 1.格式条款总是一方(即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预先拟定的。 2.不与(或未与)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
格式合同的特殊性主要有: 1、合同的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 2、双方的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具有不平等性; 3、订立的目的是为了重复使用; 4、订立的时间是在双方缔约前,是预先拟定的。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
不同国家对格式合同的称谓不一,但是它内在的本质与法律特征是殊途同归的,一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然后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紧接着是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其次,格式合同内容具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格式合同的有关条款全部或部分由当事人一方预先确定。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格式合同条款一经拟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重复性是指格式合同的反复使用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
一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四)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