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首先由申请人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接受仲裁申请书后,仲裁委5日内立案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内向仲裁委提出答辩,仲裁委5日内将答辩书送达仲裁申请人;其次,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组成仲裁庭并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
劳动仲裁程序如下: 1、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2、提交仲裁申请书; 3、仲裁委员会进行审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仲裁庭在开庭前五日通知双方。
劳动仲裁程序是先由单位提出仲裁申请;然后由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质证和辩论;最后由仲裁庭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及时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劳动仲裁有以下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劳动仲裁的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该仲裁申请并进行审理; 3、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据审理结果作出仲裁裁定书。
1.申请人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以及案件的相关证据材料。2.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交到仲裁委员会后会进行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仲裁委员会会将申请书副本寄给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交答辩书。4.最后会通知双方仲裁时间。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如下: 1、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劳动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开庭前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以及开庭纪律;开庭调查;开庭辩论;裁决前调解;开庭终结,作出裁决。
广东劳动仲裁程序: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组成仲裁庭;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裁决前调解;作出仲裁裁决。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宜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3.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
劳动仲裁开庭后的庭审程序如下: 1.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 3.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