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被害人是不能作为证人的,证人必须是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并且知悉案情的人,被害人在案件中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在我国,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以外
被害人是不可以作为证人的,因为被害人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而证人是与具体案件并不存在利害关系,但是掌握了一些对案件处理具有帮助的信息的自然人或单位。而且证人作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义务。但是生理、心理存有缺陷,或者没有缺陷但
自诉重婚行为后,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能抓人:行为人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被指认犯罪;被发现犯罪证据;以及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等情形的。
侵占罪被害人死亡还能自诉,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诉讼主体消失,应认定为诉讼终结。
职务侵占罪的被害人一般不可以自诉。因为职务侵占罪不在自诉案件的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自诉人和被害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权利不同。具体如下: 1、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自诉,申请撤回自诉,同被告人和解,提出上诉。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述权利; 2、被害人有请求立案权和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权,自诉人没有; 3、自诉人存在于自诉案件中
损害财产罪不是自诉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诉讼。损害财产罪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中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不属于自诉范围之列。
被害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且只能是自然人。证人必须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
侵占罪被害人可以自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占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