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执行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2)相
保全的房产在执行终结后应当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当事人申请,可以依法对房屋采取诉讼保全等强制性措施。保全的房产在执行终结后五日内可以解除,情况紧急的四十八小时内
执行异议申请书交给执行法官。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
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终结执行裁定书不可以再强制执行。终结执行裁定书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终结执行后不能恢复执行,只有中止执行的才有机会恢复执行。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须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 (1)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2)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3)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4)
结婚协议书内容如下: 1、先列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出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协议离婚; 3、财产的具体情况,财产如何分割、分割给谁; 4、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事项; 5、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男
所谓终结执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必要或不可能再继续执行的特殊情况,案件在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就可以裁定终结执行,从而结束整个执行程序。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在异议书中应当写明,异议人,异议理由,事实和理由等。如果是对政府部门的公示有异议的话,那当事人可以写建议书到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