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类似,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加班费。
每小时加班费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2、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3、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 2、按照地方规定执行。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一些省、市、自治区有自己的规定。
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
夜间加班时间计算方法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索加班费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作日加班是1.5倍工资。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加班费计算基数的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