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一)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有以下情形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章一般代表合同的效力只要是真实的,在签订采购合同方面采购合同章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的意志,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通常我们所说的“购房意向书“、”认购协议”,其性质应当是购房合同的预约合同。也即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购房合同的合同。但是特殊情况下,“购房意向书“、”认购协议”具备了购房合同的要素时,应当被认为是购房合同;例如:当事人已经在购房意
买家和买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没有违法强制法的,也就是说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况;那么不管合同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这个合同都是自签字起正式生效的,两者的效力时完全一样的。
房产合同符合条件的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委托人授权,中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买卖合同的主体授权中介代签的、或买卖方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阴阳合同指的是合同的当事人就一件事项签订了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合约,一份合同展示给外人看,一份展示给合同当事人双方看。 阴阳合同最大的特征就是对外的那份合同并不是当事人双方最真实的意思表示,纯粹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法律禁止的事项等目的才签订的
无效。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具有从属性,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
无购房资格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若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各方应依约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买方购房资格审查源于我国特有的房地产限购政策,显然不属于上述五种导致合同无效情
如果违反的购房政策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的,则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合同有效: 1、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与二房东签订的时候需要得到原房东的同意,在原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法律才认可。如果原房东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宣布该合同无效,因为未获得经营授权的二房东是非法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