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指定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方式如下: 1、指定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主要原则是: 1、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比如监护人只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只有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会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2、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原则。未成年人并非完全
监护人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父母是未成年子
监护人的确定顺序如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由配偶、父母、子女来担任。
指定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确定监护人: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3、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对于监护人的指定,其指定程序是监护人对监护资格出现争议时,监护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力,又有义务根据所了解掌握的情况主动为当事人所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决定并通知被指定人。因此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原则是:依法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原则、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原则、不得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