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1、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标的物的风险应自交付时起转移,而不论当事人对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如何约定的。 2、若标的物在所有权保留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毁损灭失,买受人不得以尚未转移所有权为借口,逃避价款给付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由房产局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信息: 一、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二、交易房屋的状况。 三、房款及各项税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各项时间。 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各项时间。
出卖方承担。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税费问题上,正常情况下,购买方和出卖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交易服务费、印花税、产权转移登记费。出卖方需要缴纳、交易服务费、印花税、其他附加税。
房屋买卖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3元/平的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营业税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根据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
因房产问题所产生的纠纷一般都属于财产纠纷,法院以及仲裁机构对财产纠纷都有固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都是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来计算,分段收费。比如假设争议房产价值为50万,1万元以下部分收费50元;1万至10万部分按2.5%收;10万至20万部分
房屋买卖税费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部分房屋),交易手续费,买房承担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税,登记费,测绘费,评估费等,房屋的买卖税费是由双方根据种类来承担的。
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是: 1、包工不包料的,定作人尚未将原材料交付承揽人时,原材料损失的风险由定作人承担; 2、定作物按时交付的,承揽人完成工作并交付定作人之前劳动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 3、如果承揽人交付迟延,在迟延中发生的损
商品房存在损坏风险,出卖人在交付使用前承担,买受人在交付使用后承担。房屋占有视为房屋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损坏、损失的风险由出卖人在交付使用前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的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一般由实际持有人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风险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拒收的,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由中介返还,已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无需返还。中介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有权向当事人收取中介费;中介未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中介必要活动支出的费用。
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首先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再按照法律来判断。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