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为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故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该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受除斥期的约束而非诉讼时
1、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抗辩由诉讼中的当事人主张。 2、如果原告起诉后被告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如果被告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则法院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试用买卖的,不是一定要购买试用的商品。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既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东将房屋转让的,不影响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说,承租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仍可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租这一房屋。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房屋。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而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
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主要区别:目的不同,经营租赁是承租人单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上短期或临时的需要而租入资产;融资租赁以融资为主要目的承租人有明显购置资产的企图;风险和报酬不同;权利不同。
如果土地使用证是划拨的,需要经过办理相关手续以后才能交易。《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45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可见,划拨用地使用权的并非不能转让、出租、抵押,只是权利人在
土地使用权不可买卖,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以书面形式签订专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依法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