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有限公司可以一人持股,仅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
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账簿,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是作为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之一。股东向公司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时应当出具书面的查阅请求,并说明其目的。
股东未出资的,一般也有股权。但股东如果未足额缴纳出资的,除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要向其他按约定缴纳出资额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股东需要按章程约定,以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及时缴纳出资。
分公司股权是不可以实现独立转让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股东的权利: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显示股东身份。 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七、查阅
股东是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是作为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之一的,股东向公司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时,是应当出具书面的查阅请求的,并说明其目的。
很多人问我,公司股权有进行公证的必要吗?我个人认为,股权公证的必要性不是很强。理由如下:股权公证的意义其实是对一个股权转让合同或股东合作协议的公证,认定该合同的合法性,对股东之间具有约束力。然而,涉及股权的合同在签订后还涉及到合同履行的问题
一、股权代持人算是公司股东吗 股权代持人也算是公司股东;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
分公司没有股份。分公司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股权结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
有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凭证有三个: 1、出资证明书; 2、股东名册; 3、工商登记。它们的价值与意义各不相同,但都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拥有股权且受法律的保护。
在一家公司中,百分之百持股即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只需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就可以了。
股权代持人也算是公司股东;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称为显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