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要承担的行政责任: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商业秘密侵权责任有: 1、行政责任,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
根据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主要有下列4种侵权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这是一种不正当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其获取行为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而不需等到实际披露、使用之时才构成违法。 2.披露、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前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犯商业秘密罪相关法律规定有《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是, 1、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它组织;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3、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
我国《刑法》中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如下: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构成犯罪; 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根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2、披露
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应按双方签定的保密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违约人虽没有造成权利人损失的,但合同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的仍应支付。侵权责任。首先是赔偿损失,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以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消除障碍、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权、赔偿损害; 2、行政责任。商业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情况处以一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处理侵权物品; 3、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承担的行政责任则包括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