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起诉是在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
起诉离婚应当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决定起诉的地点: 1、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但是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当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诉讼离婚应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被告方在异地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
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否则只会白跑一趟,因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的。对于那些身处异地的夫妻来说,如果要诉讼离婚,则更要了解诉讼管辖的问题。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