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当事人在外地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当事人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外地诉讼离婚的程序一方当事人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审查后所交资料之后决定是否立案。准予立案的,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告知原告等待开庭。原告到庭后,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离婚。离婚应该去被告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特殊情况例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申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一方外出打工,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依法应当到法院办手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立案之后予以审理判决,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办手续。原则上,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应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居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的数量递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