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分割要看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因为这两种共有方式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在共同共有中,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整个共有的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因此在离婚
婚前双方按揭房,离婚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只能分到结婚以后共同财产还贷以及该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的补偿; 2、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婚后加上了另外一方的名字,视为一方自愿将房屋产权赠与给另外一方。那么房屋就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换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可以平等的要求进行分割。不会因为一方没有出资或者是房屋是婚
如果是婚前一方买的房子,但是婚后由双方一起偿还贷款的,那么这个房子在离婚时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具体怎么分应当根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协商,还有就是如何分割,可以依据双方离婚时人民法院对双方财产的判处。其次如果这个房子是固定的属于一方的私有财产
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该怎么分?这个问题在法律层层面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实践当中,大家可以分两部分来算,一部分算本金,一部分算增值,对于增值的部分最高院有一个指导意见让大家参考。怎么去计算它的增值率,然后加上本金部分这个就可以算出来,但是各地方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首先
婚前存款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除非这一项存款是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共同存下的存款。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之中的其中一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
房屋存在银行贷款,那么房产的处理就比较复杂。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人的产权证,那么这个情形下的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
离婚房子有贷款,房贷处理规定如下: 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之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继续偿还; 2、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结婚后双方共同买房,那么房屋的贷款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一方贷款买房,房产的所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离婚时分割情形如下: 1、如果男女双方再买房时对房产所有权签署了书面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房产归买房一人所有的,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另一方对房产不得进行分割,夫妻对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而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就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即使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也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单独
婚后买的房离婚时,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分配,协商成功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来确认房产分配方案的法律效力。第一,只要出于自愿,就算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了其中一方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也属于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第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
夫妻双方在婚前买房,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配偶无权请求分割; 2、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合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