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公司撤销,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法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其他。
如果用人单位是采用依法单方面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式来与员工解约,则员工不签字也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是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来与员工解约,则一般需要员工在解约协议上签字。
合同签订后是可以解除的,解除方式分别有:双方协议一致后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续签。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行为属于违法,此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员工,否则应当向员工支付必要的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