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
过节费不属于工资福利费。工资是个人在企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进行工作从而获得的薪金,过节费是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过节费是属于工资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是属于津贴和补助,是属于工资福利的一种,是可以计入工资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标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发放给劳动者的过节费是属于津贴和补助,是属于工资福利的一种,可以计入工资总额。过节费一般是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于正常工资之外发给员工的额外收入。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并且是高温环境下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其工资报酬,即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发放具有强制性,故而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艰苦津贴不应属于工资福利。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