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30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
批准逮捕说明本案目前有一定的证据指控犯罪,当然,批准逮捕以后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可以提出羁押必要性的申请,是否获准得看他的犯罪性质、程度和本人的客观条件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还有司法实践中,一般需要案件情况有变化提了才会受理。此外还可以请
轻伤害检察院能不予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检察院带走是带去检察院。 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决定立案、逮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 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在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
检察院的职能是: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
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可以进行判刑。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案子到了检察院不一定意味着要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检察院批捕不需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的时候,是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跟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检察院有侦查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合法。一般而言,认罪是指被告人承认针对他而提起的刑事指控。但从程序法的意义上看,认罪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够在刑事诉讼中引起一定程序的发生、改变或终结。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期限到了的,可以续保,但不能结案。检察院续保是取保候审到期续保。后面检察院会将案件移送到法院,法院会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择期开庭,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取保候审是有时限的,一般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假如先期取保候审时间到期,
不构成。检察院不诉国家赔偿有以下三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 2、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 3、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