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法院执行谈话流程: 1、询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若是被执行人在谈话过程中存在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导致法院的执行存在困难或者执行不能的,可能会让被执行人受到刑事处罚; 3、让被执行人配合履行判决书判决的内容。
法院执行庭执行程序如下: 1、执行程序首先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由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申报自己的财产; 2、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对被执
法院执行房产的程序如下: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执行时应当保留
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流程为:先找到案件的执行法官领取有其签字的执行款的单据,然后拿着单据到法院财务室,工作人员会给一张现金支票,该现金支票需要签字,执行单据需要交还给执行法官,最后支票到银行取现即可。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已经找被执行人谈话,主要是询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如果被执行人在谈话过程中存在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导致法院的执行存在困难或者执行不能的,可能会让被执行人受到刑事处罚。其次是让被执行人配合履行判决书判
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强制执行,应当向执行局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执行局就会予以恢复。恢复强制执行的案件有: (1)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
对于执行案件,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是可以申请提级执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法院。
法院执行担保人的规定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提起诉讼向被执行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的规定。
人民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时是不会事先通知被告的,但在成功对财产进行保全之后即应当通知被告人。《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之前是不会通知被告的,其目的是防止被告对财产进行转移;在财产保全完成之后即应当及时通知被告。《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
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时,应当满足法定的条件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解除保全的情形包括有: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撤诉的;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