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发现派出所有违法办案行为的可以向派出所所属的上级机关、检察院或者是行政监察机关进行举报,可以通过写举报信或者是在官网上进行举报的方式。人们警察有义务为人民服务,并且保证公平公正,如果发现有违法办案想行为是可以通过举报来维护权益的。
如果派出所及其民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打110投诉。110除了接受报警之外,还会转接对警察的投诉举报。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同级政府进行投诉。
对派出所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纪委或者监察委,检察院投诉;相关机关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而且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派出所不立案投诉方法如下: 1、派出所不立案找谁找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3、报案是当事
1.立案侦查。 2.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对于纠纷的处理决定不公平的,是可以去纪委投诉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