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派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是必须要站在执法者的角度上秉公处理的,如果明显感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因为认识其中一方就有所偏袒的话,这种做事态度是属于违纪行为。自己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和揭发,民众对不满意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
如果派出所有不作为、处理案件不工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违法乱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控告。在行政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处理不公正,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十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办案不公的投诉:向本级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上级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我国法律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不公平应该向当地纪委或者监察委,检察院投诉。相关机关接受到投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回复,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对派出所民警察态度恶劣的或者是包庇处理不公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举报。涉及违法问题的也可以向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检察院进行举报。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