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法定代表人不是职务,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企业的经理或厂长等,部属于法定代表入。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事业等单位的行为。法
法定代表人不是职务,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事业等单位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活动和经营活动,由法人承担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果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股份,其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
离婚债务需要以如下方式承担: 1、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男女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按照双
企业改制时的债务承担是这样的: 1、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企业合并重组后的债务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如何承担。具体如下: 1、吸收并购是指企业用现金和股票买断另一企业产权或承担债务,实现对另一企业资产的完全吸收。企业被吸收并购,债务也应随着企业资产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被并购企业的债务应由并购方承担。但
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是应先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只有在不足清偿时,才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退伙人对退伙前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退伙时与合伙企业进行的结算以当时的财产状况为依据,发生在退伙之前的债务仍与退伙人存在关联,退伙人不能对此免除责任,退伙人对没有了结的合伙企业的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对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如下: 1、法人应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 2、法人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法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