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的,并且经过了医疗鉴定之后,确认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则院方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及用药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患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4、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收据、票根确认,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其他相关费用,可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相关
医疗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怀孕的患者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