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一方得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但没有包括一方得精神病这一项,所以一方得精神病不是无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不是。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取消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精神病人的婚姻是无效的。只有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未如实告知疾病的,可以请求撤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婚前隐瞒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如精神分裂、狂燥症等,婚后久治不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证据充分的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 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
精神病人的婚姻不一定可以撤销。可以撤销的前提是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或者胁迫。对于精神病人的婚姻不存在上述情况,且也没有重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与配偶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形,婚姻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不是。 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取消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精神病人的婚姻既不是无效婚姻,也不是可撤销婚姻。如果精神病人与配偶没有重婚、未到法定年龄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形,那么婚姻合法有效。如果精神病人在婚前没有隐瞒自己撤销现存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与患有精神病的人结婚,其婚姻并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包括: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情形。
与患有精神病患者的人结婚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患病情况决定。 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
精神病婚姻是没有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中的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如果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一些疾病,在结婚后还是没有治愈的,当做婚姻无效。所谓在结婚后还没有治愈的,是指结婚时该配偶一方的疾病尚未治愈。
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几类情形,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前患了前面所列情形的精神类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配偶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不是无效婚姻,精神病患者的婚姻不在婚姻无效的范围内,是可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撤销的婚姻同样
精神病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才能裁定婚姻无效。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规定具体有三种:一方有重婚行为的;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