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股权质押是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但若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进行质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不得为无限担保。
股权质押是否需其他股东同意的确认方式:一般来说,不用其他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股票质押有双面性:一是说明公司或大股东的资金紧张,基本面转差。二是股票质押了意味着没有卖出的可能,对市场抛售压力减小。所以不能简单说是利好还是利空。若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过高,则容易导致平仓风险,对股价存在利空的可能。具体还是需要看公司的整体情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3、
股权质押协议审核的要点有: 一、主体条款。如果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不适格,将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二、标的条款。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核心条款。 三、价格条款。 四、声明和保证条款。 五、过渡期条款。股权转让签订后,从签订之日到股权交割日之间有一段
股权质押登记生效时间一般是股权出质登记当天。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股权质押登记失效的原因: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
融资租赁属于债权,承租人应当在承租期限内持续向出卖人支付租金,并可以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股权质押价格的计算判断有: 1、按照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也称为“原值确认法”; 2、按照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也称“资产净值确认法”; 3、按照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额确定。
股权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如下: 1、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2、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3、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自办理登记时设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