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收养亲戚的孩子只需申请人带上申请书、被收养人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必须附无利害关系的二位以上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的经过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到所在地行政机关进行办理上户手续。
1、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4、被收养人户口本 5、《入户审批表》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到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2、派出所审查材料,作出受理
关于办好了收养证如何上户的问题 1、该前提下,当事人(户主)应带上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原件、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证明、夫妻双方的结婚证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申报孩子的
具备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上户口通常可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具体可以到民政部门或者派出所户籍科咨询了解。收养人首先应当出示本人的相关证明,确定双方在婚后没有子女;其次
1、不会有“收养”两个字,但是与户主关系一栏,会体现为“养子(女)”的关系: 2、养子女与养父母:在法律意义上来说,等同于婚生子女; 3、当事人不必过于介意户口本上的关系怎么体现。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非婚生的子女和婚生的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因此既然婚生子女可办理户口登记,非婚生子女自然也可以办理户口登记。实践中非婚生子女确实也可以上户口,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收取社会抚养费的机关通常是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单身母
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先办理收养登记,然后再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登记。 当事人私下领养孩子的,应当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族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后,收养人应当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在法律上,过继属于收养,要参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也就是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和被过继孩子的父母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需先让其父母写过继声明书,再凭着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收养证明,然后携带上过继声明书和收养证明,到民政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