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刑事案件重审程序规定有: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应当重新审判情形有:有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原证据依法应排除,主要证据有矛盾等; 3、可以决定再审的部门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
有下列法定原因: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办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
(1)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2)程序问题。 2、根据《刑事诉讼法》23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
审判回避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 1、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3、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审判人员的回避,是由院长决定的,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
一般来说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
刑侦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将上诉的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法律规定包括: 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在任职回避方面,公务员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人群,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与规定,公务员任职时需要知道回避的范围。公务员报名流程如下: 1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等等。
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 1、是本次案件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需要回避; 2、与本次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 3、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影响审判公正的关系的,需要回避。此外,由于需要回避的对象不同,而决定回避的主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