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被继承人在死亡时候遗留的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称之为遗产,遗产是需要让继承人进行继承的,因此被继承人在生前的时候,如果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做出处理的话,是直接决定了遗产可以转移的方式。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三种: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3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赠与与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赠与法律关系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之间,而继承的法律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人之间。因此,二者的产生基础有所不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包括了法定继承人以及遗嘱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法定继承人主要是指,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产的继承如何分配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遗嘱没有处理完所有遗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对于子女的遗产,父母也享有继承权,而且父母能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子女的遗产。具体来说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1、子女的配偶;2、子女的子女,也就是孙子女;3、子女的父母。这里的父母既包括生父母、又包括养父母,
子女的遗产,父母当然有权继承。不仅是亲生子女的遗产,父母能够继承,养子女的遗产,养父母也可以继承。同时,对于尽了抚养义务,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的继父母,也可以享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这时候,父母是子女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子女的配偶、子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特点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继承人在前
香港遗嘱在国内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是要符合规定。 如果继承人的户籍是在大陆的,属于中国国籍人,那么遗嘱是完全有效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香港,就适用香港法律,来认定其效力。 香港遗嘱想要在国内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就要先行办理公证,也就是
遗嘱执行人主要指的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 其主要职责有:将遗嘱人的所有合法遗产整理、登记并造册;并对遗产进行保管;按照遗嘱人的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在遗产分割时,如发生纠纷,可以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并且严格按法律
继承法的原则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了:1、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原则;2、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3、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4、保护弱者、养老育幼的原则;5、继承人之间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的原则;6、尽量发挥遗产效用
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女婿才可以继承岳父母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去继承遗产。 1、虽然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也可以享有相应的继
养子,也有遗产的继承权。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之间享有法定继承权,此处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其实施了下列行为除外: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