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若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说明理由。如果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本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该财产所有权是属于第三人的,第三人可以通过提出案外人异议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对案外人的异议予以审查,审查期间应中止执行。若执行法院经审查后驳回了案外人的异议,案外人还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案
离婚管辖权异议,根据其特点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离婚诉讼,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是被告,原告一般不会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有异议,直接不去异议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答辩期间,行使权利是
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交纳保全申请费,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如果是在诉讼中申请
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的解释》,人民法院请求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实施财产保全措施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协助执行通知书; 2、有关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提出合法的申请; 2.对诉讼争议财产申请保全; 3.向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
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大致如下: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
离婚房产保全的处理:夫妻一方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对夫妻共同房产申请保全,将会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向被保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对房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裁定驳回
离婚财产保全的办理方法: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当事人应当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防止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只有在有争议的财产中存在损害、损失等风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以隐匿、转
离婚前财产保全可以去法院办理。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
夫妻一方出轨的,如果不离婚是不能分割财产的。如果离婚的,则对于财产中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无法自行协商的则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财产;对于财产中的双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处理,仍归各自所有。
一、简要说明人民法院要对注册商标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到商标局办理财产保全手续。 二、办理步骤法院执行人员携带有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 三、财产保全书件的准备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21日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对注册
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大致如下: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