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没有。父子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即使双方签了协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儿子与父亲之间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孩子抚养权协议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婚内对离婚后的财产权属及婚生女抚养权作出约定,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关键看所附条件是否违背法律规定。依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
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看该协议书的具体内容有否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冲突。也就是说,该协议书中的协议内容是否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违反的,则为无效。
断绝关系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是无法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的,除非自己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才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依法消除。
断绝关系书没有法律效力。法律上一般不能让父母与孩子断绝关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协议、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强行解除。除非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在法律上可以依法解除其父母子女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效。协议是双方达成协议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良好习俗和社会秩序,一般都能生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在同居期间的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
领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是要式法律行为,只有履行法定登记程序,收养才能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五条
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以不要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父母在离婚时,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者其它原因往往会放弃对方承担抚养费或者少付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抚养费的主张。 个案中如何判
男女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是属于非婚生子女的,但是在父母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非婚生子女是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 法律规定,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
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孩子的抚养权是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可以由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如果父母双方达不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判决:1、孩子未满2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归母亲所有,毕竟在哺乳期的孩子,随母亲生活是最好的;2、孩子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
应按下列方式来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1、写明协议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同居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3、由双方签字,载明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