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8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暇释、暂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哲监外执行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不符合减刑、暇释、暂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哲监外执行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司法职权的国家司法
徇私舞弊减刑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标准如下: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司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中有权决定减刑的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虽为司法工作人员但没有报请或决定减刑职权的人员,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与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本罪行为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中有权决定减刑的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虽为司法工作人员但没有报请或决定减刑职权的人员,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与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本罪行为
1、主体要件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客
徇私舞弊减刑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中有权决定减刑的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虽为司法工作人员但没有报请或决定减刑职权的人员,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与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本罪行为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没有营私舞弊罪,但是对于营私舞弊的行为,我国刑法有徇私舞弊罪进行规制。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