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适用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这是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所需的作出判决的时间;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是四十五日,法院需要在该期限内审结案件。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这是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有效期限;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申请延长。但是法院如果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则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的二审,一般需要三个月;如果情况特殊,法院不能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的,则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适当地延长。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审限是四十五日。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根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有不同规定: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
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先前对同一事由提起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诉讼期限缩短为十五日。但法律对于行政诉讼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直接起诉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先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