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证明,错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因为自身的严重不负责任,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对应该被检疫的物品没有进行检疫,或者出现延误检疫出证和错误出证等情况,导致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分子,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立案标准是: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的,或者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处置疫区内易感动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检疫需要被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货值金额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判刑标准如下: 1、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行为人的处罚标准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处罚标准是: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