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中的认定的事实即是民事赔偿的前提和依据;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的被告与民事诉讼中的被告不具同一性,两种诉讼所需认定的事实亦不同,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需单独认定,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和其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样的,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然后由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先审理完刑事案件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1)申请复议的形式。要求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口头申请复议的,应告知其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视为复议申请。 (2)申请复议材料的提交。规定既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项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 (3)复议材料报送的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请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与该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指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一并解决与该案有关的民事纠纷的行为。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行政诉讼案件是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一般由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1、必须同时存在着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这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首要条件。而行政诉讼是必须已经成立的,因为行政诉讼的成立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如果行政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便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只能就产生的民事争议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为: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4、
一般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在法院作出判决前提起。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然后提交相关的证据,法院立案后一般是与刑事案件一起开庭审理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