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可以的。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即可以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暂停向其支付,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所以,法院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只有一个前提。就是被执行人有未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强制执行,我国现有法律缺乏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法理,公民住房公积金满足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范围,当属于可强制执行财产。理由如下:1、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财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个人所有,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虽然有强制性,但是单位不缴纳也不违反劳动法,最多会对单位征收滞纳金,因此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一规定是对住房公积金的一种保护措施,是防止公积金管理单位非法挪用公积金,而不应成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限制性条件。因此当义务人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时,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以满足权利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用人
以下房产不能够被强制执行: 1、“唯一合理住房”。“唯一”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的;“合理”的含义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仅是满足最低的生活标准; 2、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
住房公积金新政如下: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