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诉讼竞合一般指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向多个国家的法院提出诉讼的情况。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自认事实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中国证据法中所说的自认是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权主张独立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以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为标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理论上,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在实践当中
民事诉讼意思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例如:别人欠钱不还,那
民事诉讼的含义:有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后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参与民事诉讼需要遵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中国证据法中所说的自认是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去,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