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土地证过户分为普通商品房原土地证转让过户和划拨土地过户。划拨性质(如房改房)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补齐3%的土地出让金。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之规
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报告手续由管委会审核后报土地管理主管总门审批,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可以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具体流程如下: (1)如个人已购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则由土地使用权人向原土地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
买新房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式有:需提供资料: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 (3)房屋所有权证; (4)契证; (5)申请人身份证;等等。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流程如下: 1、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有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
购房户到所属城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与售房单位共同提出办理“三房”土地申请证。如果售房单位已被撤消或注销,不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协助购房户办理;若售房单位已被兼并、改制或重组,则由现接管单位协助购房户办理土
一、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二、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等; 三、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等进行审核; 四、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地点一般是,房屋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即当事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领取土地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带上房屋购买合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按照程序办理。
如果住宅还在,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其他土地在期限届满的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特殊情况需要收回该土地,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中途拆迁等,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土地使用权证房改房的办理是由房改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原土地权属等证明材料; 填写申请表格,报国土部门审核,待批准后即可领取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 1、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土地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