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级别管辖原则;专属管辖原则;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原则;有利于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原则;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原则。行政诉讼主要的管辖法律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最重要、最复杂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一种制度,它的本质其实就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更和补充。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是受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移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被移交的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将案件的管辖权依法进行移交处理。
对涉外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侵权诉讼管辖法院的规定,侵权诉讼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炯提起的诉讼,由被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案件,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
劳动仲裁生效后可以向被执行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向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诉讼法规定,被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收到申请之后应当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劳动仲裁裁决书还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