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具体来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假释期满,犯罪分子没有违反假释规定的,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假释期满后,发现假释期间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不能撤销假释,只能就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定罪处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假释的考验期限计算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假释后的考验期为十年,具体规定如下: 1、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规定“先减后并”原则,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