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分为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不同的申请方式所走的程序也不完全相同。书面申请的,请按相应的格式书写;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
以房产证相关事由提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情形下,复议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口述信息进行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
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例如姓名、性别、住所等;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重要的事项。
异地车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对自身开具行政处罚决定的交通管理部门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行为获知后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
在网上申请行政复议首先要确定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在地有网上申请的渠道;有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渠道的,申请人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和所要求的法定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当事人被认定有闯红灯行为受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交通部门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违建相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法的申请: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