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但应经批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2、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使用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有以下几点:首先从取得方式上看,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拍卖、招标等有偿方式取得,而划拨则需要依法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费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支付给土地使用者。在征收对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划拨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划拨为办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交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有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的情况有:当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长期未被使用的、取得者去世的、违法使用无偿取得的划拨土地的,政府都可以将其收回。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