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可申请专利复审的情况有:对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申请专利首先专利需满足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次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专利,申请人判断专利符合那种专利的申请要求选择类别申请。发明专利申请条件:方法发明或产品为无固定形状的,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申请中可通过如下方式请求复审:一般先由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应当依法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申请专利不被受理的情况有: (1)专利申请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书写的不能受理。 (2)申请文件和黑色墨水绘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观设计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 (3)基本申请文件不齐备,如发明申请缺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中任一
申请专利不被受理的情况有多种,比如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如下: 1、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未使用中文、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 2、材料不齐全的; 3、外国人未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4、其他情况。
专利申请复审是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要求再审的制度。专利局应当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进行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审时,应当提出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复审费。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复审时,可以修改原申请,但修改仅限于驳回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以下情况下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被驳回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可以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法》规定,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当事人可以提出一次专利复审的申请。根据我国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相应的复审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