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1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
如果债务人失踪,债权人索要债款的方法有:如果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来偿还债款;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索要债款。
公司分立后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索要债务: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2、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但是此种情况下,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财产代管人索要债款,财产代管人是负责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以债务人失踪的所欠债务应当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1、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 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债权人才可以向股东追债。 通常只要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 1、股东瑕疵出资; 2、股东抽逃出资; 3、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 4、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债权人原则上是不能向股东要债的,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未如实出资时,债权人可以向该股东要债。
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要债。债权人在股东股东出现瑕疵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时可以向股东要债。除此之外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要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
财产保全后,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第一、第三款规定,多份生效
当事人要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则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但是应当是在当事人约定了利息的情况下,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并没有约定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