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债权人对破产企业享有真实有效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构成破产债权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2、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 4、破产债权是非依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指定破产管理人,并规定破产申报时间。债权人应该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成立清算组后,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
迟延履行金属于破产债权,前提是这是截止到破产案件受理前的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之外的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申报破产债权的流程为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提交破产申请的债权人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然后在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权申报通知的,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如下: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前或与申请书同时送达的,可以撤回。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凭申请书可能进行给付,形成给付的法律关系。如债权人再进行撤回,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形成新的法律纠纷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该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该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该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债权人同不同意不是必要条件。 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