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是属于个人的,取出来是不需要归还的,但是需要符合提取条件即可办
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填写售房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和开户银行名称,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到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由中
1、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拿着个人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工作人员
1、下载“浙里办” APP,注册并登录。 2、首页搜索公积金,进入“住房公积金”界面。 3、点击“公积金提取”选项,选择具有的提取原因。 4、填写姓名、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即可。
二次提取公积金条件: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
提取公积金的影响包括: 1、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六个月到一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 3、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
一般间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第二次提取时间应以前一次得到款的月份为准至少1年以上方可办理。第二次提取对象及应递交的证明材料 (1)第一次提取时已交银行贷款合同的,本人到贷款银行打印最近3个月的还贷明细表(盖鲜章)。 (2)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
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纪要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取消“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分为以下2种情况: 1、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以房产证或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2、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
当事人在办理离职后要提取公积金首先需要到单位核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予以核实,并且出具提取证明。其次当事人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做出是否准予提取公积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