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介绍卖淫立案标准指的是: 1、行为人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介绍他人卖淫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有严重情节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应予以立案。 (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2)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
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 一、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
(一)本罪与自愿卖淫行为的界限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主体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进行引诱、容留、牵线搭桥的第三人,如果是卖淫者或嫖客以各种手段自己招徕他人嫖客或者卖淫,或者卖淫者互相之间互有介绍或容留的情况,则不构成本罪。(二)介绍卖淫罪与
关于介绍卖淫罪的处罚规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行为人或者单位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绍五人以上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介绍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对犯介绍卖淫罪既遂的人的处罚是: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
介绍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可这样进行细分: 1、行为人犯此罪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