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的产生费用计算; 2、误工费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按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
医疗事故致死没有死亡赔偿金,只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 (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
医疗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医院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的数额向其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其中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死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结付;2、误工费:如果死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按照3倍计算赔偿,如果死者没有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