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9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一般为现役军人,但是在战时,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或者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逃离部队罪,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实施了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是指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兵员管理秩序。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般逃离部队罪的判刑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逃离部队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离部队罪指的是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了逃离部队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在战时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且情节严重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军人违反兵役法规,在非战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逃离部队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障部队编有侦察情报、通信、测绘、气象、电子对抗、工程、后勤和装备等技术专业保障部队。其职能就是为作战部队提供完备的技术和物资支持,使作战部队有吃有喝有穿有弹药打有装备换,东西坏了能修,生病了有药有医生,有电话打,有网络使用,有电,有一切一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点: (一)行为人主观上有中止犯罪的决心;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是犯罪过程之外; (四)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