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注意:选择为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选择保证人方式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的条件。保证金要交到公安机关指定的账户。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经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决定,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社会危险性小的;或者羁押期满,转为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程序是:首先,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
取保候审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的条件是: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被保证人有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的含义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等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当事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
暴力取证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新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保证人在刑事案件中履行的义务是: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该法第69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该法第69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3、如果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为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人或保证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在法律上对刑事诉讼中需要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需要收取保证金的收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